無牆教會的藝術創作 -【文化守望者】專欄

今年是宗教改革運動五百周年,有歷史的距離,就可以蓋棺定論,馬丁路德和同時代改革家的主張和言論,到底說的是什麼?有什麼影響?聽過不少人就這樣說,因為當時改革家激進地要清理教堂裡的偶像物件,連帶所有宗教藝術品都完全棄絕,恐怕有形象的東西會使人墮入拜偶像的陷阱,於是今天我們的敬拜地方僅有的象徵物,就只有十架。這因果關係應該是沒錯的。

今天福音派教會不重視藝術發展,也可能是基於對「唯獨聖經」的偏執,有經文,有講壇的道,何需其他神聖載體!聖經確實是我們檢視真理的最高權威,但也不能因此否定真理透過其他媒介的彰顯的可能性。誰有這權柄,決定神應如何向世人說話呢?

有藝術家認為,藝術是人心裡最深的情感的實體表達,如果我們在最深的情感中能夠經驗神,又能夠將這經驗轉化成五官所能感知的東西,這麼說,藝術就是可以傳遞宗教情感的媒介,而真情與真理的融合,也就是道成肉身的藝術化過程。人是神所造的,情感深處的需要也是祂能完全滿足的,經驗神的深度遠遠超過我們今天所能想像的。所以別以為我們「掌握」了真理,我們不過是活在真理中,而「活」是有情感的,但情感是否豐富,卻是因人對神的渴慕程度而有不同的結果。

藝術不是教義,不是教條,不是宗教總綱,藝術有很強的主觀性,也反映個人的獨特性。所以在今天的教會文化處境裡,尤其是要求統一,誤以為「統一就是合一」的信徒社群裡,藝術在教內很難遇上合適的土壤,好讓它茁壯成長,開花結果。事實上,不少的基督徒藝術工作者,也不喜歡在教內從事創作,甚至拒絕被稱為基督徒藝術工作者。但在基督裡的人,每一個都是天國的使者,即使在教外從事創作,也是在參與天國的事業,只是有獨特的形式。

雖然有人說世俗主義使藝術不再服務宗教,不再是以榮耀神為目的,卻轉向榮耀人的目的,但藝術出走教會,卻可以是將光帶到全地的機會。今天蒙召做藝術工作者,不必像文藝復興時期前的古人,半生躲在教堂,整天在牆壁上畫畫。無牆教會運動的焦點不是建築物,而是社會的人群,如果這是一種新的可能,藝術創作豈不也應走出牆外,進入社會的人群中。


文@黃少芬

無地方,如何做文化工作? -【文化守望者】專欄

文化工作是什麼?最簡單的說法是運用創意和能力,將自然界的物質,造成有價值的東西,而高價值的東西不只滿足身心需要,更是對人是有意義的。最近在課堂上,有學員聽了,就問我:「在網上發表內容,沒用上什麼物質,這不算為文化工作嗎?」

在我們的想像中,網絡世界好像是與物質世界分離的虛擬空間,所以容易有錯覺,以為網絡真的是免費的世界,不用花成本,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因為不需要使用工具器材。看來很美好,只要接通網絡,按按鍵盤,貼出有意義的內容,就可以改變世界。但我們忽略了建造虛擬世界的物質基礎,包括接通互聯網的電腦或手機、路由器、伺服器、網路電纜等等,我們眼睛未必看見所有基礎設施,但沒有它,就沒有讓電子信息傳播天下的虛擬世界。人類始終不能脫離神所創造的物質界,而能發展自己的文化。

城市文化發展更不能脫離一種屬物質的自然界資源– – — 土地。有土地,人群才能聚合,有聚合,才有創造和傳承文化的可能。上星期,我去了兩個教內的聚會,參加者和講員不約而同談論土地問題。第一個聚會提到教會得土地的屬靈權柄,第二個聚會提到經濟資源公平分配的問題,不同圈子的信徒都急於尋找土地問題的解決方案。不僅是文化工作,天國的偉大事業也涉及土地的使用,土地問題同樣會大大阻礙發展。今年下半年,香港政治及民生議題突然聚焦在土地問題上,又有教牧朋友開始鑽研土地神學,也許神憐憫我們香港人的時間到了!

在聖經裡,神的應許很多時候與土地有關,畢竟人有管治大地的使命和權柄。在樓價失控的香港,我們不是完全沒有地方,而是地方不夠用,但即使地方小,若然好好運用,也能創造價值。耶穌施行五餅二魚神蹟,不只是預告救贖計劃,也說出好管家會經歷倍增資源的能力,手上的少少資源,在神的祝福下可以有倍增的結果,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資源有多少,而是有沒有善用,有沒有拿出來祝福別人。倍增神蹟之後,還要用籃子好好拾起零碎,雖然神可以供應豐富資源,但好管家要懂得珍惜,在小事上忠心,主人才給他管理大事,若珍惜微小的資源,主人才放心交給他更多的資源。沒有人完全沒有地,你所站之處,就是你管治的範圍。我相信土地政策需要改變,讓人人安居樂業,但個人的責任和態度,卻是今天可以做好的事情。


文@黃少芬

經驗神與思想神,哪一樣更危險? -【文化守望者】專欄

「靈恩不一定有問題,但有危險,自己要有穩固的聖經基礎才好去接觸啊。」有時候聽見弟兄姊妹說這語重心長的話,按表面意思,「問題」似乎是指真理的問題,所以要打好預防針,才闖入危險之地,免得被歪理邪說感染。若然真的傳講謬論,早已被定為異端或極端,事實上,靈恩的神學和教導很少與聖經觀點對立,大多數情況是在釋經和詮釋經驗上與傳統福音派有所不同,特別是關於超自然世界。世界觀的差異會形成文化的差異,彼此難以握手接納,更多的時候是因為文化的差異,而不是真理的分歧。

大家常以「傳統福音派」和「靈恩派」劃分兩群信徒,其實我不認為這是準確的描述,但約定成俗,我也沒有更好的建議,本文還是使用這兩個名稱。第三波的靈恩運動,主要發生在傳統福音派,我們在香港的靈恩派信徒大多數是來自傳統福音派,信仰仍然保留其特色,例如熱心傳福音、服從聖經權威等。但受靈恩神學影響,也塑造另一種文化,本文只說一種,就是經驗神的勇氣。對屬靈經驗的開放態度和熱情探索,有時候被誤以為「重視經驗多於真理」,但有些人確實有這問題,所以也要操練辨明恩賜。

傳統福音派對經驗神較為保守,但對思想神卻較為開放,可是對新的、不可知、未能確定的經驗領域有高度提防,而靈恩派卻有相反表現,在追求經驗方面,講信心,少懷疑。我相信這能某程度上解釋為什麼傳統福音派說不出靈恩有什麼真理的問題,但總覺得靈恩信仰有危險,而靈恩派認為傳統福音派沒信心,抗絕經歷聖靈工作。

但靈恩派又不是完全開放的,對「思想世界」較為保守,也沒太大的熱情追求。建立了一個思想框架後,就停留在那裡,所以有時候給人思想狹窄、固執、充滿偏見的印象。傳統福音派卻正好相反,思想較有彈性,容易接納不同的思想,也較有信心和動力探索全新的想法。靈恩派卻認為這種開放態度有危險,錯誤的思想會使人遠離神。

思想與經驗脫鈎,就不是完整的信仰,偏重任何一方,就會形成習慣,形成觀念,在群體裡形成文化。靈恩派的更新通常始於經驗(合乎真理),若沒有思想的更新,日後的發展傾向經驗主導,物以類聚,自然便吸引對經驗世界開放的人,從而形成追求經驗的文化。傳統福音派教會即使在思想工作上不斷創新,但少有對神的實質經驗,也只會停留在思想世界裡。很多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決,但兩個不同世界的群體能彼此接納,是需要相信並行出「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的真理。


文@黃少芬

生活是神聖的空間 -【文化守望者】專欄

星期日下午,在朋友邀請下去了一個音樂會,首次現場欣賞年輕本土唱作人的表演。不是在音樂廳,也不是在咖啡廳,而是在一幢舊樓的天台,藍天白雲和高高低低的大廈是舞台背景。有的表演者很會搞氣氛,講幾句話就能使大家情緒高漲,跟著節拍晃動肢體。

天邊殘留著夕陽餘暉時,兩個大男孩上台演出,說話不多,自認不會搞氣氛,只簡單說一兩句引子的話,就開始將自己創作的歌曲一首接一首的唱出來。唱出的是年輕人的故事和心聲,跟一同長大的昔日好友日漸疏遠的感慨,對城市人失去生活感覺的唏噓。最後一首歌是最輕快的,內容也是來自生活遭遇,講述一次坐西鐵時認識一位老伯,老伯對時下年輕人的批評寫進歌詞裡,老伯錯過了下車的車站,卻表現灑脫,也寫進歌詞裡。看似平平凡凡的事,看似平舖直敍的歌詞,卻帶出一種獨特的心境。他們的歌都是廣東話唱的,用生活的語言談生活的事情,很親切,也讓人容易有共鳴。他們不是講很深奧的哲理,卻是我們曾幾何時有過的感想,分享出來,就將大家拉得近一點。

耶穌喜歡用生活的事物,向似懂不懂的門徒講解天國的奧秘。我們創作人都知道,無論想講的是多麼深的概念,靈感通常都來自生活,在那裡有感官真實接觸到的事物,也有我們最真實的情感,最坦率的想法,最微妙的直覺。可是很多基督徒一想到信仰,視角就立即收窄至一個焦點——福音,而意思是「直接佈道」。我最怕別人問我:「你做這些做哪些,跟福音有什麼關係?」我能感受到對方對福音的前設,例如在電影裡加上「信耶穌就得永世」的對白,才是福音電影;又或是,在晚宴上加入牧師的講道,才是福音宴會。

我不反對以上的活動,但我對天國福音的理解卻更闊。我也不相信,直接佈道就是福音的全部,所以我們在信主後,不會放下工作,天天穿上「神愛世人」的福音制服,在大街小巷派福音單張,而是在生活中成為天國子民的樣式。不是從生命而出來的福音內容,不過是資訊而已。福音是進入神國的好消息,在地上以天國的樣式生活,就是福音的具體呈現。當你的生活是天國樣式的生活,生活就是你追尋真理的場所,當生活就是敬拜,生活也就會是我們經歷神的神聖空間。


文@黃少芬

「見證」出了什麼問題? -【文化守望者】專欄

「見證」是福音信仰的主要特色,簡單的說,「個人見證」就是見證主與個人相遇的經歷,及在個人身上彰顯的恩典。形式包括個人佈道、佈道會、音樂、電影等,生命本身就是見證,什麼形式都可成為見證的媒介。最近一班熱衷於福音工作的朋友在閒聊中,再次在白天做夢,大談未來在媒體發展新形式的福音工作。原來大家都不想做現時流行的「見證故事」,語氣流露厭倦之意,不是不做,而是希望尋找新的形式。

「見證故事」是由當事人敍述自己經歷神的故事。其實,從創世之時到二十一世紀,人類對聽故事的熱愛從沒減退,透過別人的故事,認識這是怎樣的世界,我們應該如何生活。即使是電玩盛行的年代,每次在課堂上我開始開口對小朋友講故事時,他們都會突然出現罕有的專注力。我的朋友們厭倦了「見證故事」,不是因為「故事」已經過時,失去傳遞信息的功效,而是模式已經僵化了,不再為信息效力。

說故事及聽故事是人性的渴求,但當故事公式化、功能化,而失去與真實的經驗世界的聯繫,則會削弱故事的感染力。人們若是想獲得教育,便會去學校;若是想認識宗教,也許會去教會或參加其他宗教活動。為什麼要聽別人說故事?可能也夾帶以上的目的,但主要目的卻不是這些,聽故事就是因為故事有趣、有意思,有吸引他們的東西,借助別人的經驗世界,以看出人生的意義。故事就是故事,若概念凌駕於情節之上,抽象凌駕於具體現實之上,故事就失去了它的活力。但今日的見證故事多是千篇一律,主人翁不是患絕症,就是婚姻破裂、破產、沉迷毒品……,聽福音信主,之後生命完全改變。你可能會說,這確實是一些人的信仰經歷啊,有什麼不妥當?首先,人與神的相遇豈只有這些呢,只要真誠,一個在減肥過程中遇見神的人,他的故事一樣可以十分感人。第二,缺乏細節是公式化故事的致命傷,情感往往是經由細節輸出的。

有些信徒認為見證故事必須多講真理,少講人的經驗。但故事本身就是敍述人的經驗,想多講真理,應該上講台講道,這更務實,沒必要選擇故事這形式啊。不過也要想一想,敍述文體佔了整本聖經的四成內容,我們所信的神是一位喜歡講故事的神,我們又怎能不愛聽故事呢?況且我們是有神形象的人,不應也愛說故事嗎?


文@黃少芬

德蘭修女的屬靈爭戰 -【文化守望者】專欄

德蘭修女將大半生的時間獻給印度最貧窮的人,在世人眼中早已有聖人的地位,但按照梵蒂岡的規舉,還需要有兩宗神蹟事件的確認,才能被冊封為聖人。今年9月初,她的封聖儀式終於舉行,同時一部根據傳記及私密信件而改編的電影也乘勢上映。

電影《聖德蘭修女》(The Letters)講述德蘭修女在加爾各答開展仁愛傳道會的故事,以她在信件中自述的心靈黑夜鋪展劇情。她生前曾要求毀掉這批信件,但在死後十年被公開,也許在冊封聖人的過程中,沒有什麼可保守秘密,包括這批寫給靈修導師的私密信件,即使當中對自己的心靈掙扎有毫無隱藏的披露。

在別人眼中,她是聖人的典範,慈愛無私,一生效忠基督。她在信中卻多次提及自己被孤單感所折磨,渴慕尋見主,卻經歷不到祂的同在。在剛開始進入貧民窟工作時,就感受到自己被神遺棄,孤單感伴隨她的大半生。天主教靈修大師十架約翰也提出心靈黑夜之說,信徒在某些時期感到靈裡枯乾,與神遠離,卻不是因罪的緣故,這心靈黑夜其實是預備他們進入與神更親密的關係裡。然而,德蘭修女的黑夜經歷卻離奇地漫長,長達60年,直到過世前,似乎不是十架約翰所指的心靈黑夜。她一直沒有離開印度的貧窮人,而黑夜也沒有離開過她。當然她並非不信神,但感受神的同在是另一件事。

德蘭修女有這句名言:「最可怕的貧窮,是孤獨與沒有人愛的感覺。」一個奉獻自己一生,希望幫助別人消除被遺棄感受的人,卻被同樣的感受所折磨。她的靈修導師認為這是神的工作,使她對服侍受眾的遭遇更能感同身受,而她不能解釋自己的痛苦經歷,最後也接納了,視之為與耶穌認同的靈性之路,忍受超過半世紀。但除這個解釋之外,還有別的嗎?我相信也有屬靈爭戰的可能。當神國在擴展時,黑暗國度便會反抗,往往是以對敵的方式進行。德蘭修女服侍被遺棄的貧窮人,讓他們感到被愛,而仇敵可能就刻意用那種被遺棄的痛苦煎熬來展開攻擊。

電影中有一幕是仁愛傳道會在市政府的批准下,將一座荒廢的印度古廟改裝為臨終護理院,德蘭修女為這安排表現雀躍。但後來一批印度教徒在門外示威恐嚇,進行暴力攻擊,認為屍體會沾染他們的神聖地方。德蘭修女聲稱不改變印度人的信仰,只是真心服侍貧窮人,才得到社區的接納,但做在基督身上的,從來都沒有「純粹的扶貧工作」。屬靈爭戰不需要人的同意或明白才會發生,它在外面發生,也在人的內心發生。

蒙召轉化社會文化的信徒,也有機會遇上類同的屬靈爭戰,你致力讓世界不被悲觀情緒支配,悲觀思想卻悄悄潛入你的心思裡。所以有文化使命的信徒要看清楚「具體戰場」在哪裡,不能輕敵。最激烈的屬靈爭戰是在人的心思裡。


文@黃少芬

「賓虛」咁既創作精神 -【文化守望者】專欄

「賓虛咁既場面」,大家聽過這句話沒有?這是上一代香港人的俚語,出自50年代末的史詩式電影《賓虛》。近日上映的《賓虛》,劇中的戰車競賽一幕,同樣氣勢磅礡,場面壯觀。可是在美國本土得不到好評,重拍自然會有比較的問題。前天聽見一個影評人在電台節目中評論這電影,他認為該有更好的評價,有此現況,他猜測原因是它太直接講宗教。

《賓虛》的劇情中穿插幾幕聖經情節,耶穌更是引導男主角猶大放下仇恨,學習寬恕的關鍵角色。《賓虛》是基督教電影嗎?暫時不談,先談一談原著小說,它如何首先扭轉作者本人的一生。

電影改編自1880年出版的同名小說,書名副題是「基督的故事」(A Tale of the Christ)。但不說不知,作者最初的創作企圖是證實基督教的謬誤,但在過程中,似乎神將整件事扭轉過來,作品反成為傳遞基督教信息的媒介。19世紀下葉,美國一位頗有名氣的無神論者英格索爾(Robert Ingersoll)在火車上認識軍官兼作家華萊士(Lew Wallace),閒談中討論宗教,兩人都認為基督教是無稽之談。英格索爾就鼓勵華萊士提筆創作,將基督教的謬論和破綻公諸於世。華萊士雖然是寫小說的,但創作態度嚴謹,與學者無異,他在公餘時間到各處圖書館翻查基督教歷史的文獻和地圖,仔細研究羅馬帝國的歷史、文化習俗、生活習慣。在研究過程中,他驚訝地發現基督教原來有歷史根據,更決志成為基督徒,最後他寫出的作品向世人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

我相信在華萊士的創作過程中,有神的特殊介入,完全改變結果。但同時我忽發奇想,如果他在創作之前已是基督徒,而且是很「屬靈」的一類,也許未必能出現這出色的小說。(出版後的二十年,小說一直是僅次於聖經的美國最暢銷書籍。)為什麼我有這想法呢?第一,在神當然凡事都能,但人的想像力和思想常常在宗教化的框架之內,為「屬靈」而「屬靈」,這樣的話,作品只會是說教之物。第二,人對屬靈世界的熱切追求,若走向極端,就會對今世的工作和生活有輕忽的心態。如果華萊士沒有認真搜集資料,仔細研究,用心寫作,我不知道《賓虛》會不會出現(我不敢揣測神的旨意)。但願我們也有「賓虛」咁既創作精神!


文@黃少芬

 

一切從心出發-【文化守望者】專欄

創意、文化和產業,三者如何能有完美的結合,這是當今商業社會一個談論不休的話題。不少的基督徒認同「創意文化使命」,透過文化工作見證主,怎不會是一件美事呢?然而,困難就在於「美」這個字,沒有「美」,即使技巧高超,又傳遞屬靈真理,都不過是「承載著講道信息」的技術成品,在感動人心這種奇妙的事情上可十分軟弱。「美」是來自「心」的,但培育一個「有心」的基督徒文化工作者,就算不及駱駝穿過針眼那麼困難,也是極不容易的。有關這方面,我想起一次在內地教創意寫作的經驗。

多年前,我到內地一個兒童之家教創意寫作。那裡有二十多位小朋友,差不多全是基督徒,他們因各種家庭問題而被政府安排寄宿服務。我首先講了一個故事,在過程中引導他們探索故事的意義。無論我問什麼,他們的回答既快捷又「標準」,字眼有些少不同,但都是十分相近,包括:「我會祈禱。」「我會倚靠神。」「有耶穌就是最好的。」

後來,我給他們的練習是寫一封信給天父,表達心中的感想,寫得最好的有獎品。他們寫出的內容都是百分之九十相似的,例如:「我要做乖的孩子」,「我感謝主耶穌拯救我的生命」。這些之外,便沒有其他了,完全沒有個人的情感和想法。但有一篇在我眼前一亮,信中寫到自己的不快樂,又問天父為什麼她會這樣痛苦的。我沒有看名字,單憑內容就選了這篇文章獲獎。公佈消息時,全場的人都面露驚訝,包括成人導師。這位獲獎者真特別,她是被評為兒童之家中品行最惡劣的人,年紀較大,也最反叛。

我的評審標準是什麼呢?顯然不是「標準答案」,我又不是鍾情於天問式的哀傷文學,感情的真摰才是美不美的關鍵因素。真理已在聖經中,如今又有印刷科技,我們要做的不是「真理的抄寫」,而是寫出與人有心靈交流的文字,那種感情必須是真實和誠懇的。

基督徒文化工作者的培育,若是單單重視技巧,或屬靈真理的填鴨式灌輸,所產生的文化作品恐怕只會是空洞的。但培育「有心」人,何其困難呢!這人要敢於走過心靈的黑夜,放下對信仰的標準答案,脫下宗教的外衣,讓赤露的心靈跟上帝對話。一切從心出發,有怎麼樣的心靈,就有怎麼樣的文化。


文@黃少芬

一張二十年前的證書-【文化守望者】專欄

最近我在家裡找一份文件時,無意間翻到一張發黃的「聽講證書」,才想起我報讀過這電影欣賞及評論課程,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依稀記得,主辦機構是由擁抱文化使命的基督徒所創辦的,目標是以基督教價值為本的行動影響社會文化。課堂內容我完全記不起了,但一幕又一幕的回憶陸續浮現出來,二十多年前對文化使命有一腔熱誠、卻不知應作何事的我,以及……

從過去到現在,尋尋覓覓,兜兜轉轉,香港和我自己的處境也有很多的改變,而剛才提到的那個具文化使命的機構,應該已經消失了。在這二十年的大部分日子,我沒有全心全力投身在文化工作上,但可能因為內心仍有點微弱的火,總是特別留意基督徒的文化工作。現實是殘酷的,很多有偉大理想的文化事工消失了,很宏亮的使命口號再聽不見了,而過去從事基督教媒體的工作中,所遇見過的雄心大志的文化工作者,所推動的事情很多似乎都煙消雲散。反而不碰社會文化的傳統事工卻有很穩定的發展。我心裡就說,那些做文化傳播的基督徒,大概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選擇了高風險的路。

我不是想撥冷水。我知道有文化使命的基督徒是不會停止出現的,不斷有人會跑出來喊著說:我要改變這世界!我要改變文化!我要將天國文化帶到地上!真的,我不是在撥冷水,卻是感到這使命太重要,所以必須有恐懼戰競的心,反思「到底出現什麼問題」。口號不能改變世界,熱情只是讓我們有堅忍力量繼續艱苦奮鬥,而智慧卻是必須求得到的,在謙卑中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

信徒對文化可以有三種極端的態度,一是完全漠視,二是完全融合,三是完全敵視。無論是哪一種,我們都會因為不了解文化背後的屬靈權勢,而未能在地上作主的見證。除了聖經知識,還要運用屬靈恩賜(包括辨別諸靈的恩賜),以及形成先知的視角,並理解文化符號,所以需要神學、文化和傳播學的整合。

有些人呼召基督徒成為「文化戰士」,雖然確實涉及屬靈爭戰,但我個人較喜歡「文化守望者」作為隱喻。從亞當開始,有神的形象的人從沒被撤除「修理看守」(cultivate and guard)的天職。「Culture」(文化)源於「cultivate」(耕種),在這專欄中,我會以守望土地的角度寫文化。


文@黃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