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蒙福秘訣: 歸回伊甸園

11月11日上午11時,83個家庭及其親友一同聚集在國際基督教優質音樂中小學(ICQM),參加「伊甸園共證婚盟」典禮,在神與人面前重新立約,表明對婚姻的承諾和委身,並要按神的心意來建立蒙福的家庭。

典禮開始時,83對夫婦各穿著禮服和婚紗,逐家攜手由小教堂步出,走過長長的紅地毯,進入以勒音樂廳。觀眾聚集在學校的圓型廣場,為走過的親友歡呼拍照。現場有ICQM的學生管弦樂團奏樂。

.多個家庭喜悅走過紅地毯

在獻唱及敬拜後,羅雄光牧師禱告說:「感謝神讓我們歸回伊甸園的美好,一同見證神在他們生命中改變的大能,求神幫助我們藉著家庭高舉基督,將一切榮耀歸於神。」

.一同頌讚神恩

神起初對家庭的設定不會變舊

.潘士端牧師訓勉

潘士端牧師在訓勉時指出,若我們希望婚姻要成功,家庭蒙福,就要明白神對婚姻的看法。人離開神最大的損失,是家庭問題,甚至要離婚。他說:「神起初對家庭的計劃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太 19:5)。婚姻關係是一男一女的,不應該有一男一女以外的存在。神在伊甸園的設定是不會變舊的。」他又提出,夫婦要離開父母,父母不要再擔心,應將兒女交託神,因為他們已成為一個人。他又說:「兄弟如手足,夫妻如衣服,這句話是錯的。根據聖經,應改為夫妻如骨肉。」既然「人不能分開」,父母不應該拆散他們,夫妻也不應自己分開。他指出,一旦進入婚姻,聖經封閉了所有出口,是不能分開的,在神裡面一定蒙恩被祝福。

 

回到伊甸園的異象

.ICQM校長陳永生牧師

ICQM的校長陳永生牧師說:「今天神給我們的異象是回到伊甸園,婚姻是神給人的旨意,第一個家庭被安置在伊甸園中 — 夫妻相愛,與大自然很和諧,又有神的同在。敬畏神的家庭會蒙福,當人按神的心意來建造家庭的時候,就可以回到伊甸園的平安喜樂。當夫妻不靠自己的力量,而是仰望天父,家庭就會成為美好的見證。」

陳永生牧師接著帶領愛的盟誓環節。83對夫妻,在神面前再次立約,要按神的心意建立家庭,當中不少更帶同兒女一同立誓。丈夫首先由向太太作出盟誓,表示願遵照聖經的教導,在任何環境中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接著由太太立誓,同樣表示願遵照聖經的教導,在任何環境中愛丈夫,凡事順服他,如同順服主。夫妻二人亦宣告家庭要行在神的旨意中,一家必定事奉耶和華。其後,夫妻交換紀念盟誓的戒指,代表婚姻的完滿堅貞。陳牧師為眾家庭祝福。大會亦安排環節,讓夫妻二人彼此致謝、感恩、認罪及分享心底的愛語,場面感人。

.夫妻立誓並交換記念戒指
.83個家庭一同立約

蘇如紅姊妹到場獻唱,以她的作品「幸福筷侶」祝福現場所有夫妻,能像筷子一樣彼此配搭,結合到老,堅守一生。

何炳燊一家三代分享見證,感謝神拯救他們全家。由於孫女在ICQM讀書,與父親一同參加ICQM的基督使命堂,漸漸帶領母親和孫兒信主,最後何先生和太太亦決志信主,一家三代一同得救。

最後,大會安排所有家庭在圓型廣場簽署愛的盟誓,並接受親友的祝福。

.所有家庭在圓型廣場簽署愛的盟誓

 

(記者林暐皓報道)

第4日造太陽、月亮,第1日的「光」又是甚麼?-【請教拉比】專欄

創世紀第一章,在第一天,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第4日造太陽、月亮,第1日的「光」又是甚麼? 

拉比回答:

神的第一條命令是:要有光(或翻譯為:要讓這裏有光)。在創造的場所,祂不是發出命令來創造光,祂是發出命令讓已經存在的光出現在祂面前。

明白我們所說的光是什麼並且誰是光,這一點很重要。約翰福音1章1-4節﹕「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說到約翰,人稱施洗約翰,第七節說:「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耶穌也在約翰福音8:12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我們在約翰福音的這兩處經文中看到,耶穌被稱為世界的光。在創造世界以先,這就是祂聖經名字中的一個。在約翰福音第一章祂被稱為道,之後祂被稱為光。當神說,「要有光」,祂不是在創造像太陽和星星那樣的光,祂是在召喚那一位我們現在所知道的耶穌,隨後被稱為道和光。

當祂出現在父神的面前,聖經在創世紀裡說,神看見了光,看光是好的。然後說神把光和暗分開了,那麼暗是什麼呢?因為黑暗已經出現在那裏,如創世紀1:2所說,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和深淵之處。

為了更好的理解黑暗,我們來讀以賽亞書14:12-15,解釋在創造之前是怎樣的,路西弗,天堂裡那個不順服的天使,如何被扔到陰間,也就是深淵,深坑或者黑暗的意思。所以在創始之初,路西弗,在被造之後將要被稱為蛇,在人類墮落之後被稱為撒旦,其實在創世之前就已經在天堂裏因叛逆和不順服被定罪了,一直存在於創造的黑暗中。

創世紀第四節裡說,神把光明(意思是耶穌)和黑暗(意思是蛇,撒旦)分開了。祂稱光為晝,稱暗為夜。然後說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所以我們一開始就可以看到,在每一天,白天的降臨就是耶穌,夜晚的降臨就是撒旦。

我們應該明白神在這個時刻沒有創造太陽、月亮和星星,那是在創造的第四日完成的。那些第四日創造的東西給我們物理的光和物理的暗。第一日所完成的是屬靈的光明和屬靈的黑暗的分開和區別,發生在任何物理的東西被創造之先。

從一開始兩個國度也被分開和區別了,光明的國度和黑暗的國度。當神創造地球和一切上面的東西,包括人、撒旦、黑暗的統治者被神的聖靈分開,所以神的靈運行在淵面之上,在深坑之上(也就是陰間)。直到神創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裡,就是賜生命的聖靈,人成為有靈的活人,祂才將撒旦從深坑中釋放出來,在創造物中自由活動,這就是我們知道的伊甸園。

現在,我們有兩種光的來源。世界的光,耶穌,也就是道、神的兒子,和來自於太陽、月亮、星星的光,掌管我們物理的白晝和黑夜。我們有兩種黑暗的來源,撒旦所掌管的屬靈的黑暗,和沒有太陽、月亮和星星所導致的物理的黑暗。


文@Ari Sorko-Ram (作者是以色列彌賽亞猶太人運動的重要領袖,也是Maoz Israel Ministries創辦人,精於教導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