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光,也有黑暗 -【文化守望者】專欄

某天我在工作室,抺杯子時,有幾位到訪的中學生剛經過,那裡的負責人就介紹我,說我是寫童話的。給小朋友看的童話?他們顯然對童話沒興趣,但胖子同學好像想起什麼,有禮貌地說:「我有一條問題,請你不要介意。」我請他放心。他真的放鬆了一點,但語氣仍帶有幾分慎重的說:「童話故事都很簡單的,而小說作家如余華,寫的是人性,很有深度,你怎麼看呢?」他想問的是,童話有什麼文學價值?

我不感到冒犯,老實說,以前我也是這樣想的。但當時我手中的杯子還未抺乾,而我們在門外門內站著,不是時候討論有深度的事情,只想給個簡單的回應,當然也要搬出個有深度的大哲學家出來,我就說:「齊克果都寫動物寓言的,家中還收藏世界各地出版的童話書。」

用淺易的語言寫作,並不代表內容就是膚淺。水墨畫可能只用上簡單的幾筆,就表現出神乎其技的美感,但不是人人能做到。有人愛水墨畫,也有人愛工筆畫,不同形式,不同美學。

我個人認為,兒童故事寫作與成人寫作,真的有一樣重大分別,就是考慮兒童的心理成熟程度,這是作者的道德考慮。我不認為道德與藝術可以分開。因此,寫給兒童看的,刻劃人性的程度會有自限,特別是幽暗面和人性的複雜,都要顧及小讀者的成熟程度。拔苗不能助長,不要催迫小朋友過早面對世界的殘酷,然而,也不用結構一個無痛的世界,故事適當地反映不完美的現實,可以幫助小朋友邁向成熟。當然,至於如何拿捏,是沒有固定準則的,在這方面,作者的良心顯得重要。什麼程度可以,什麼程度不可以,家長和教育工作者就要做最後的把關。

有些人批評基督徒的藝術創作太膚淺,只表達光明一面,漠視人性的黑暗,不但脫離現實,而且平庸。我想,這都是真實。但我也見到另一極端情況,不少的現代基督徒藝術家幾乎只有探索黑暗面的熱情,透過描繪人性黑暗而尋求藝術的真。可能這是不自覺地受到現代藝術潮流的影響,我不肯定,但無論如何,將黑暗面剖開給人看,確實是時代的主流。黑暗容易描繪,還是光明容易描繪呢?

當光照射在一件物件上,如果你排除陰影,只有光,那就不是寫實。但如果你只保留陰影,排除了陽光,一樣不是真實。有光,也有陰影,而光勝過了黑暗,就構成一種懾人心魄的美。這種帶有形式的美有喚醒的力量,激發我們追求眼目所看不見的美。


文@黃少芬

講自己的故事,難在哪裡?-【文化守望者】專欄

敍事文體佔整本聖經的比例是多少?我經常用這問題考考別人的聖經知識,大多數的人都沒想過這方面的知識有什麼重要性,所以沒去研究,於是就答不出來。據我所知,答案是約莫四成,十分高的比例啊。而我根據這粗略的資料,大膽地引伸出一個結論:神喜歡講故事!(為何大膽?因為聖經沒有直接說神有這喜好。)較為仔細的說法是,神喜歡用故事這形式向人講述祂想傳遞給人的信息。聖經收錄了神介入人間事務的故事,我們宣講聖經,也就包括講故事,所以講故事是我們信仰的古老傳統。

過去我訪問別人,聆聽別人的故事,經過消化和整理,有了自己的觀點,但也克制地,盡量客觀地寫別人的故事。寫別人的故事,難度不大,故事越有趣,我寫得越起勁。近年我開始梳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些事情,卻一直寫不出來,寫了一點,卻感到不是這樣,修改,再寫,刪去,又寫,仍是不滿意。人生中遭遇的事情,錯綜複雜,千絲萬縷,思想與情感互滲,梳理已不容易,怎能化簡成為講給別人聽的故事呢?天才就是懂得化繁為簡,看出核心的部分,用最簡單的方式達致最大程度的清楚。我不是天才,所以糾纏於複雜的事情,想寫得完全,卻無法實行。過去我訪問別人,我是局外人,但求一個符合自己期望的故事,反而更能提取該寫的事情,因為我的目標太簡單,只是寫一個故事。但受訪者所經歷的事情,根本不是一個故事所能完整地表述出來。我們越期望自己講得完整,講得清清楚楚,越難寫出來。反而坦誠地面對限制,老老實實,謙謙卑卑,只寫該寫的,才能有一個好的故事給這世界。

從創世至今,神在人間中參與和成就的事件,豈只有聖經裡的記事呢,單是耶穌的神蹟,也不全收錄在聖經裡。「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0-31)聖經確有主題,在聖靈的感動下,不同時代的眾多作者沒有經過討論和共識,卻能夠環繞「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這最大的主題作出巧妙的篩選。


文@黃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