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救恩(一) 國家層面的救恩(上)-【選民系列】專欄

耶穌說:「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神選擇以色列作為耶穌的出生地,耶穌是猶太人,為了拯救世界而掛在十字架上,因此救恩和以色列被揀選密不可分。

耶穌在耶路撒冷被釘死,成就了得救,但大多數猶太人沒有接受衪的救贖恩典。事實上,把祂送上十字架的正是宗教領袖。使徒約翰提到大祭司該亞法,是他計劃殺害耶穌的。(約11:49-52)該亞法對耶穌懷有敵意,可是他所說的卻是預言。田尼(Merrill C. Tenney)解釋說:「這是一個無意識且非自願的預言,說耶穌的犧牲使國家不致滅亡。有這樣的預言,是由於該亞法擔任大祭司的職位,而不是由於他的個人品格。」布朗(Raymond E. Brown)持相同觀點:「約翰福音中這件事的宣告,其獨特之處在於這關鍵的說話不是出自耶穌的口,而是出自祂的對頭人。在猶太教,無意識預言的原則是可接受的。而特別之處是,預言的恩賜與大祭司的職分有關。」

薩菲爾(Adolph Saphir)指出:「除了猶太民族外,聖經沒有說耶穌為任何國家而死。祂為猶太國而死,也只有為猶太國而死。祂受死,為要將神所有的子民聚集在一起;但當中也有所不同。為國祂只為猶太國而死,為人祂為所有人而死。」這意味著以色列即使在歷史上曾亡國,卻永遠不會消失。「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的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你們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世無盡。」(賽45:17)這也意味著以色列全家將會得救(羅11:26)。以色列整個民族將會得救,是根據預言說耶穌為以色列而死。

儘管以色列有救恩的應許,使徒保羅仍感嘆以色列人的不信。(羅9:1-4;10:1-3;11:23)以色列的不信不是他們否認神,而是不願接受耶穌作為他們的彌賽亞。使徒保羅說:「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羅10:2)保羅用橄欖樹作類比,他相信以色列人「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羅11:23)他相信以色列全家將會得救(羅11:26),「全家」的聖經含義尚不清楚。古思尼(Donald Guthrie)寫道:「保羅在使用這個詞時含糊不清,但至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相信會看到以色列某種大規模對主耶穌的回應,而迄今為止,猶太人對耶穌回應很少。」整個以色列就是一個民族,意味著以色列有集體救恩。

以色列必會得救,因為神沒有棄絕她(羅11:1),並且祂是信實的,信守永恆救恩之約和應許(羅11:27)。此外,神對各民族的應許是以以色列為中心,正如以賽亞所宣布的:「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賽2:2)列國的人民將去以色列,「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賽2:3)彌賽亞將在以色列作王,並統治列國。(賽11:10)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

 

 

以色列中心地位(二) 以色列跟神有緊密關係 -【選民系列】專欄

當神向摩西顯現時,祂說:「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3:6,15;4:5)祂顯明自己為以色列祖先或族長的神,告訴以色列人,他們的神同樣是他們父輩的神。德懷特·普賴爾(Dwight A Pryor)指出:「祂(神)有一個名字,有一個身分,在揀選上有主權、自由和恩典。祂選擇將自己與一個特定的家庭聯繫在一起,並通過這個家庭成為地上所有人的祝福。」當神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連結在一起,以自己來認同以色列,就說明了一種緊密關係:神必須支持以色列。替代神學和成全神學不明白這一點,就聲稱以色列不再是神的選民。神視以色列為至寶,以至於祂說:「……摸你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亞2:8)

神視以色列人為「我的百姓」(出3:7, 10)。祂向他們宣告:「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出6:7)以色列百姓是神的子民,使徒保羅稱其為「神的以色列民」。(加6:16)塔夫亞·扎列茨基(Tuvya Zaretsky)堅持認為「神的以色列民」是以色列的餘民,或所謂猶太基督徒。

由於神是以色列的神,而以色列是神的以色列民,因此他們之間建立了深厚的緊密關係。以色列是神的喜樂,是祂所喜悅的,又是祂的冕旒。(賽62:3)猶太人「像冠冕上的寶石」。(亞9:16)

神說以色列是「我的百姓」時,祂也以父子關係作比喻。祂宣稱:「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蓮是我的長子。」(耶31:9)以法蓮是以色列的同義詞。在出埃及記中,神告訴摩西:「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出4:22)神說:「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何11:1)另一個比喻是婚姻關係,神對以色列說:「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賽54:5)「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耶3:14)神哀嘆:「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耶31:32)神宣告:「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何2:19-20)

基督徒藉著耶穌基督加入了以色列的大家庭。基督徒信奉的神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祂是以色列的神,以色列是祂的長子,也是祂的妻子。與以色列結連就是承認神與以色列之間的緊密關係。由於有這種關係,教會必須支持以色列,也要愛猶太人。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

 

 

以色列蒙揀選(五)—— 替代神學的雙胞胎 -【選民系列】專欄

替代神學另有一個幌子,叫成全神學,被巴勒斯坦基督徒奉為圭臬,又稱為基督教巴勒斯坦主義,他們認為舊約關乎以色列和神國的預言都成全在耶穌基督裡,而不適用於當今的以色列。2012年,「在檢查站的基督」(CATC)會議在伯利恆舉行,並提出了宣言。宣言作者之一亞歷斯․阿瓦德(Alex Awad)總結了宣言背後的神學,共有六個主要元素:國度、聖地、聖城、聖殿、祭司職分和祭物。關於「國度」,阿瓦德說:「舊約裡,神的子民是指昔日的猶太民族;在新約裡,所有透過耶穌基督接受神救恩的人就是神的子民。故此,以色列民族因著拒絕接納神使用耶穌基督拯救全人類的終極計劃,放棄了作為神所揀選之國的權利。」

梅爾尼克(Olivier Jack Melnick)不同意其觀點:「亞伯拉罕盟約的好處是多方面的,就像通過亞伯拉罕給猶太人民和各民族所應許的那樣,然而,物質土地僅應許給猶太人民,就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後裔……首先必須了解的是,以色列土地屬於神自己(利25:23)。神揀選與亞伯拉罕立約,是包括了這一片土地,是永恆和無條件盟約的一部分。另外,神的恩賜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

珊朵拉․泰普林斯奇(Sandra Teplinsky)解釋:「許多巴勒斯坦福音派信徒相信,所有舊約應許,尤其是和聖地有關的應許,都已經應驗在彌賽亞身上了。這些應許現在只會出現在信徒心中所存的神國……但是這種觀點大錯特錯,因為否定了那些應許也應驗在以色列和物質界中……這種教義認為,以色列的呼召已被取代及廢除,所以這個國家今日的存在完全沒有任何的正當性。」

關於聖城、聖殿、祭司職分和祭物,阿瓦德說:「耶穌和使徒並沒有歌頌地上的耶路撒冷,相反地,他們所談論的都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我們在往後段落將會把注意力放在祭司職分、祭物和聖殿,大家自會明白人不再需要在一個特定城市裡的特定聖殿,才能享受新約的恩惠。」這種說法將耶路撒冷和聖地對猶太人的重要性降到最低,是錯誤的。他否認了猶太人可根據盟約繼承以色列地。

阿瓦德試圖通過以下的說法使以色列的生存權和土地擁有權變得不合法:1、今天的以色列國不是聖經和盟約的以色列;2、聖經預言沒有解決今天以阿衝突和中東局勢;3、以色列因著拒絕耶穌基督的救恩,失去作為神選民的特權;4、由於盟約的特徵已變,因此不再需要特定土地或領土來「安置」新約;5、神對猶太人和所有人的應許是屬靈的,不需要佔領一塊土地。阿瓦德堅持新約而令舊約失效,但按真理而言,神與祂子民所立諸約並不意味著要取代先前的盟約。接續亞伯拉罕盟約之後的每一個盟約都不是取消先前的盟約,而是擴大。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

 

 

以色列蒙揀選(四)—— 暫時拒絕 -【選民系列】專欄

聖經中雖然有如此多的經文支持神對以色列堅定不移的信實,路德維希•施耐德(Ludwig Schneider)指出,聖經也有一些警告,說神會拒絕以色列。儘管保羅否定神會拒絕以色列(羅11:1),但他也說,因著猶太人有幾分硬心,神有一段時間會拒絕他們(羅11:15)。他用一棵橄欖樹的圖像來說明,樹上有一些枝子已經折斷(羅11:17),但可以重新接回橄欖樹上(羅11:24)。當猶太人相信耶穌時,便會重新接上。施耐德解釋:「這種拒絕是暫時的。它只會持續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即直到全部蒙揀選的外邦人進入神的教會為止,然後『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到那時,神與祂的子民以色列永久的盟約將會恢復,基本的意思是:當神談到祂對以色列的拒絕時,只是一種臨時狀態。」

舊約中何西阿和歌篾的故事描繪了暫時拒絕是怎樣的,他們的關係是神與以色列關係的預表。歌篾是個妓女,神告訴何西阿去娶她為妻。她生了三個孩子,每個孩子的名字都有重要意義。第三個孩子的名字叫羅阿米,意思是「非我民」,這意味著神與以色列之間的盟約已經破碎,但並未廢除(何1:10)。第二章描述了以色列的通姦罪,神想重新建立盟約關係,就說:「我必將她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神』(何2:23)。在第三章中,神告訴何西阿接回不忠的妻子歌篾,並再次愛她。何西阿把歌篾買回來後,並告訴了她:「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何3:3)

即使何西阿將歌篾買回給自己,她也必須獨自度過一段時光,才能恢復親密關係。同樣,以色列必須被擱置一旁,等待一段時間,看看他們是否真的悔改。英文標準版聖經評論說:「歌篾/以色列的分開將導致她得潔淨、重新委身和更新。這種分開意味著放棄那些導致以色列屬靈上不忠的事情。」在分開的時候,聖經說:「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或作:回心轉意),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他的恩惠」(何3:4-5)。

上述的「多日」可能意味著猶太人兩千多年的散居,他們在此期間沒有猶太統治者、猶太聖殿和偶像崇拜。這都是暫時的拒絕,直到1948年以色列國成立為止。在兩千多年的時間裡,猶太人分散在世界各地,但他們仍然保持著猶太人的身份和文化。以色列的重生和回歸祖先的土地,證明了神的信實,守住祂的應許。(利26:44,撒上12:22,賽41:9)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

 

 

以色列蒙揀選(三) 替代神學的謬誤 -【選民系列】專欄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9:7-8)保羅說:「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約翰·斯托特(John Stott)理解為:「一直有兩個以色列,一個是以色列(雅各)肉身的後代,另一個是他的屬靈後代;神的應許是針對後者的,後者也已經得到了。」斯托特的解釋與替代神學的主張相脗合,即神的應許應由屬靈的以色列承繼,而不是實質的以色列。

相反,希拉里·勒·科努納(Hilary Le Cornu)和約瑟夫·舒霖(Joseph Shulam)則斷言在羅馬書中,「保羅反對外邦人所宣稱『取代』以色列的說法。」保羅談到了神揀選的主權,神揀選了以撒而不是以實瑪利;揀選了雅各而不是以掃。而這孿生兄弟在母腹中沒法作惡,神的揀選不是基於人的表現。他揀選了以色列,可是猶太人失敗了,又拒絕了耶穌,以致保羅說:「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他的意思是,以色列的失敗不會導致神的話語或揀選無效。「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保羅總結說:「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9:16)

勒·科努納和舒霖解釋說:「因為猶太人拜假神而令神忌邪(嫉妒),神也會透過不是祂子民的人令猶太人發憤(嫉妒),而忘記了雅各所宣稱的,即神會造訪外邦人,為祂的名從外邦人中帶出一種人,之後祂要回來,重建大衛的帳棚。他們將神造訪外邦人誇大成為神最終的目的。」神轉而拯救並賜福外邦人,要激動猶太人發憤(嫉妒)(羅11:14),卻不是拒絕或取代他們。保羅在羅馬書第9章中所說的話並不意味著拒絕猶太人。後來他問:「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羅11:1)他再次強調說:「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

舊約中有幾段經文確認了神與以色列的約是不可撤銷的(利26:44、士2:1、代上16:15-17、詩105:8-10)。在這些經文中,葉光明注意到神不僅通過祂的話語表達出來,還以祂的誓言加以確認。葉光明說:「我的結論是,起誓是聖經中對神性宣告中最具強調性的形式。」先知還重申了神對與以色列立約的堅定承諾(耶33:25-26)。

舊約否定了以色列被拒絕的可能性,而新約也和應,說猶太人的不信並不廢掉神的信實。保羅說:「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3:3-4)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

 

 

以色列蒙揀選(二)替代神學的謬誤 -【選民系列】專欄

替代神學的前提

神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在本質上反駁了替代神學,替代神學聲稱教會已取代以色列成為神的選民。Ed Smelser解釋替代神學是什麼:「這種思想學說的前提是,由於猶太人民拒絕耶穌為他們尋求的彌賽亞和救主,所以神拒絕了他們。教會已成為猶太人及其土地的延續,將猶太人排除在外。猶太人不再是選民,在關係到神的旨意上,他們作為一個國家或族群,都沒有專有權。除了悔改、重生和融入教會之外,猶太人民沒有前途,沒有希望,在神的計劃中也沒有呼召。」

簡單來說,替代神學是說以色列或猶太人放棄了作為神選民的地位,而教會卻是被揀選來替代了。克拉倫斯·瓦格納(Clarence Wagner Jr.)說道:「舊約中賦予以色列的應許、聖約和祝福已從他們身上奪走,交給了教會。」

替代神學的弱點

屬靈化以色列:那些接納替代神學的人開始在聖經中看到「以色列」一詞指的是「教會」,被稱為「新以色列」,因此,「以色列」成為「教會」的代名詞。替代神學家將專門提到以色列的字用在教會身上。雅各布·弗朗查克(Jacob Fronczak)仔細閱讀了聖經,發現「以色列」一字從未被用來形容教會,並得出結論:教會不是以色列。葉光明(Derek Prince)在新約聖經中發現了79個「以色列」或「以色列人」的實例,他說:「在仔細檢查了所有實例之後,我得出的結論是,使徒們從未將以色列用作教會的代名詞。」

對經文錯誤解釋:聖經中有幾段經文,是替代神學支持者經常用來證明其主張的依據。「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9)替代神學教導說,基督裡的信徒成為亞伯拉罕的屬靈兒子,以及聖約的繼承人。它將這一包容性的聲明解釋為將猶太人排除在外。在這節經文裡,保羅並沒有提及將以色列排除在外。這節經文僅意味著教會加入了以色列並成為其一部分。根據弗龍恰克(Fronczak)的說法,「外邦人選擇將自己置於猶太人之王的權柄之下,是加入了以色列的共同體。從這個意義上說,教會可以看作是『以色列的多國延伸』。」

馬太福音21章33-46節通常被用來證明神已經拒絕了猶太人。替代神學將耶穌的陳述解釋為猶太人已被替代,「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21:43)。雖然耶穌比喻中的葡萄園是以色列家(賽5:7),但耶穌不是對葡萄園說的,而是對園戶說的,即耶穌所指那些希律黨的祭司,他們都是管理聖殿的領袖。巴里·丹尼森(Barry Denison)解釋說:「耶穌宣布拒絕,不是拒絕以色列,而是拒絕園戶,這些人對以色列葡萄園擁有權柄。」他澄清說:「該比喻不是針對猶太人或整個以色列,而是針對那一代腐敗的領導人。」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

 

 

以色列蒙揀選(上) 堅定不移的盟約 -【選民系列】專欄

為什麼以色列被揀選?這要從神呼召亞伯蘭(後改名為亞伯拉罕)開始講起,神給他一個命令和一個應許。這命令是:「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這個命令與土地有關,後來成為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應許是:「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這應許涉及從亞伯蘭而出的一個民族與地球上其他民族之間的關係。神揀選了亞伯蘭,和從他而出的一個國家來祝福包括華人在內的整個世界。華人基督徒與以色列連結的根本原因,是基於神對亞伯蘭的應許。

當亞伯蘭聽從命令離開時,他來到迦南,神確認了對亞伯蘭的應許,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13:14-15)。當神與亞伯蘭立約時(創15:10-21),這應許得到了進一步鞏固。這約的條款給了亞伯蘭的後裔和土地。在亞伯拉罕的兒子中,只有以撒的後裔即以色列人符合預言的描述。「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創21:12),因此,這個國家就是以色列。聖經學者J. Dwight Pentecost論到亞伯拉罕之約,他提到以色列對「應許之地的永久所有權」,表示該土地的最終所有權屬於以色列。神也定義了以色列國土的範圍,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創15:18)。

神主動提出了立約儀式,來回應亞伯蘭提出的問題,就是他如何知道自己將得著神應許的一切(創15:8)。該儀式很莊重,經由動物犧牲流血而成。Berlin和Brettler解釋說:「這儀式其實是自我咒詛:在肉塊中走過的若違反盟約,就會像這些屠宰了的動物一樣。在這個儀式中,神以『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創15:17)出現,在肉塊中經過來自我咒詛,卻沒有提到亞伯蘭在盟約上要履行的責任。」當神在祭牲中走過,亞伯蘭卻睡著了,不能參與儀式,只能做盟約的受益人。神單方面的舉動表明,履行盟約並不取決於亞伯蘭及其後裔的行動。即使他們失敗了,神也有義務遵守盟約。神是信實的,會信守不可動搖之約,可以與管理著宇宙千古不變的自然法則相提並論(耶31:35-37)。

在巴比倫軍隊入侵之際,神向以色列傳達了恢復以色列的信息。以色列背叛神,違反盟約,結果是兵敗的困境。百姓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正如神的警告說:「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利18:28)。吐出是一種懲罰,而不是終止盟約。耶利米傳達神的信息時,他向被擄者講了希望之語,並保證了神堅定不移之約。葉光明(Derek Prince)對上述經文的理解是:「神說以色列永遠是祂的子民,祂永遠不會拋棄他們。」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