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代夫憲法禁成為基督徒

馬爾代夫雖然是一個受歡迎的旅遊目的地,但卻是世界上最難成為基督徒的地方之一。當地的基督徒權利本來受到法庭保障,但該國政府越來越多地控制法庭,更忽視法律,使基督徒處於脆弱的狀態。

2008年的馬爾代夫憲法禁止非穆斯林成為基督徒,導致成為基督徒有可能被剝奪公民身份。政府曾在1998年逮捕了50名涉嫌成為基督徒的人,並對他們施以酷刑。現在任何馬爾代夫人的家裡若被發現有聖經,將面臨監禁。2008年,民主黨總統穆罕默德.納希德(Mohammed Nasheed)曾希望實施「較寬容」的伊斯蘭教的管治,本應帶來一線希望的跡象。然而,他在2012年被迫離職,在一場被聯合國認定有政治動機的審判中,被判處13年監禁。他最近在英國獲得政治庇護。

馬爾代夫政府似乎正在推行一個逐步伊斯蘭化的進程。去年,政府通過了「誹謗與言論自由法」,使對「任何伊斯蘭教條」作出評論定為犯罪行為,實際上就是伊斯蘭褻瀆法。最近,該國三分之一的律師更因為曾聯署要求最高法院尊重法治精神而被政府暫停執業。

(來源:Barnabas Fund,2017年9月21日,Vasco Lam編譯報道)

禱告:求神幫助馬爾代夫教會在患難中剛強。

報告指: 全球至少三分之一國家有「褻瀆法」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發表《尊重權利?衡量全球褻瀆法》報告,檢驗及比較全世界禁止褻瀆的法律內容,並評估基礎為刑罰的嚴厲性、違反的模糊或明確性,及該褻瀆法對一些宗教團體強力歧視的程度。令人驚訝的是,全球現今超過三分之一國家(超過71國)有褻瀆法。

USCIRF主席馬克(Daniel Mark)說:「宗教自由包含表達完整思想和信仰的權利,包括別人可能認為是褻瀆的。」

他又說:「褻瀆法擁護者辯稱是為保護宗教自由的需要,但這些法律根本不是。褻瀆法基本上就錯誤,常引起濫用並導致侵害、謀殺和暴民攻擊,只要存在,就該被廢除。」

5個被視為最惡劣的國家都是穆斯林人口為主的,包括伊朗、巴基斯坦,「褻瀆者」可能被判死刑,另外還有葉門、索馬利亞和卡達。

另一極端是愛爾蘭,於2009年基於憲法要求開始一套新的褻瀆法。許多歐洲國家在法令全書上有褻瀆法,用來保護有名望或特權的教會,但幾乎從不引用。

俄羅斯、哈薩克、波蘭和蒙特內哥羅也在名單上,但大部分其他前共產國家似乎仍保留相對的世俗社會風氣,憲法中因此沒有褻瀆法。

馬克說:「一些國家包含加拿大,有此法律但不積極執行。我們請求這些國家樹立典範並廢除褻瀆法。我們也請求所有國家廢除任何這種法律,釋放那些因褻瀆被拘禁或判刑的人。」

(取材自Evangelical Focus,2017年8月,台灣國度復興報Opal編譯報道)

禱告:為全球各國尊重信仰自由,人民免於嚴法的壓制和逼迫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