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國度的子民,透過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工,成為祭司,並且執掌王權(啟5:9-10)。神的旨意始終是希望祂的子民能發展出與祂親近、親密的關係,同時以蒙揀選的器皿身分,實踐在地上拓展神國度的人生目的。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

1. 向神獻上身體為活祭 |
· 耶穌所獻的祭已經完全,祂已經做成救贖與和好的工,而我們唯一的任務是將自己當成活祭,在祭壇上向神獻上。
· 將身體獻給神,代表不再隨從舊的本性或老我,將自己的肉體降服在神的照管之下,為要實踐神善良、純全的旨意。 · 活祭也代表我們「恰當的服事」,是憑著我們的自由意志所奉獻的,並且藉著神才能達成,是我們無法靠自己給予的。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12:1) |
2. 獻上讚美與敬拜的祭 |
· 隨時隨地讚美神,無論我們的情況或是感覺如何,這是信徒能獻上的最重要的祭。
· 經由獻祭,我們可以見證神及祂的工作,並且使魔鬼遠離我們。 · 神配得我們完全的尊崇與敬拜。當我們不將讚美的祭獻給祂,我們就是忽略去履行祂的國度忠心祭司的職分。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 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來13:15) |
3. 行善、與他人分享 |
· 服事他人以及分享我們所擁有的,常常就是一種獻祭,也是神國度祭司的基本職責。
· 當成就別人的益處,我們或許需要付出代價,或者必須因此走出舒適圈,但這是我們將身體當作活祭的具體行動。 · 神尊榮我們獻上如此的祭,並使我們的服事得著恩膏與權能。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6) |
4. 向神獻上物質的禮物與祭物 |
· 在摩西律法之下的大祭司,必須為百姓向神獻禮物和祭物。(來5:1)
· 蒙召成為神國度祭司的人,也要從自己的財物中,獻出禮物和祭物。 · 作為我們的大祭司,耶穌也會接受我們的什一奉獻和祭物,並將它們轉給神。(來7:8) |
5. 獻上禱告和代求 |
· 基督如今在天上的事奉,乃是為我們代求。在地上時,祂獻上禱告和自己;現在,祂活著是為成為我們的中保。
· 我們是耶穌在地上事奉的延伸,我們也當以禱告和為眾人代求,為第一優先要務。 · 神有無數的計劃和旨意尚未完成,除非透過我們的禱告使它們成就。因此,我們的禱告必須與基督的禱告對齊。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
基督的祭司事奉 |
耶穌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5:6)。麥基洗德為大祭司,也被稱為撒冷王。在摩西律法裡,君王和祭司的職務是分開的,以色列的王不能隨意到聖殿獻祭,這些工作只能由被指派的祭司進行。
耶穌基督使王權和祭司身份再度合而為一。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舉起餅與杯,象微向神獻上身體與寶血,當作活祭。祂既是供奉祭物的祭司,又是所獻上的祭物。耶穌復活升天後,就被父神升為至高,成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大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調解者。耶穌擔任我們的大祭司已經兩千多年了,祂所完成的工,至今仍舊有效。沒有這位大祭司的調解,世上就沒有任何人能接近神、與神交通,或是獻祭給神。(來7:24-25, 8:6) |
參考資料:《天國權能》(THE KINGDOM OF POWER),基耶摩. 馬都納多(Guillermo Maldonado),希望之聲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