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同婚專法強行通過 教會要行公義 也要好憐憫

「民主已死,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面對立法院院會於5月17日上午10時逐條審議同性專法,民進黨團強勢表決通過關鍵的政院版同婚專法第4條,同志可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以及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表明,執政黨強行表決法案,嚴重違背公投民意,幸福盟會公佈違背公投民意的立委名單,呼籲全民讓這些立委在2020大選全面下台。

立法院院會於17日審議同婚專法的三個版本包括:一、行政院版本,「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二、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的幸福盟版本,「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三、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所提信望愛版本,「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審議過程中,立院民進黨團祭出黨紀,強力動員,靠著絕對優勢,排除其餘兩版本條文,逐條表決政院版同性專法。

曾獻瑩表示,政院版同婚專法的爭議點,在於民進黨立院黨團雖在16日協商拿掉第一、第二的同性婚姻字義,卻在第四條條文,明列相同性別之二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其餘包括法案第20條的「收養」準用《民法》收養規定及第26條宗教自由。曾獻瑩又指出,不管是公投第10案、第12案主文,都載明為保障同志朋友,不以婚姻名義為前提,而是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但政院版本同性專法全面準用《民法》,等同是同婚法案。

對於執政黨強行通過政院版本同婚專法第四條,曾獻瑩回應說,這是多數暴力,正式宣告「15位大法官高過於公投民意」,台灣人民應永遠記住5月17日下午1點歷史時刻,看見執政黨用如坦克車壓境,用極短時間通過高度爭議的法案。因著公投法規定,相同議題2年內不得再提公投,幸福盟將推動讓違反公投民意的立委,在2020年大選中下台,同時推動複決公投,廢止違反公投民意的法案。

面對此狀況,教會該如何回應?楊寧亞牧師(台基盟理事長)透過網絡直播分享:「不是我們要做什麼,重點是神要教會做什麼!」彌迦書6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楊牧師表示,教會有責任行出公義,讓國家與土地了解何謂公義。即使立法院通過了行政院版本的同婚專法,台灣的教會可從以下3個方面行使公民權柄:1、申請大法官釋憲。針對愛家三公投以及行政院、立法院的同婚專法,再次請大法官作出解釋。2、對立法院通過的同婚專法作複決。再次由人民來複決,真正落實民主的民意。3、透過明年(2020年)選舉把公義彰顯出來,選出符合聖經真理和國家法律的人。

此外,除了行公義,也要好憐憫。楊寧亞強調,人裡面最深的需要是「真愛」,因此,教會要有充分表達真愛的行動,即使在我們身旁有支持同婚的人,也要彼此相愛、給予關心,而不是憤怒與指責。

在此同婚法案中,真正的弱勢是我們的下一代,特別是正在接受特殊教育的孩子,他們處在承受霸凌的環境裡,倘若法案成立,他們就更模糊於自己或周圍的人的性別身分。教會應當主動站出來把真正的愛,給予弱勢中的人群。台灣最真實的問題在於「家庭問題」。教會應當好好地謙卑悔改,婚姻家庭要活出見證。若我們的婚姻家庭出了問題,社會問題也就會層出不窮。因此要正本清源,好好地經營婚姻家庭,讓幸福家庭的氛圍自然從你我的生活中流露出來。活出好的婚姻、好的兩地關係,就會在社會中產生極大的影響力,是真愛的影響力。

 

(台灣國度復興報記者綜合報導)

澳洲通過同性婚姻法 基督徒拒賣同性婚禮蛋糕 或會被起訴

澳洲參議院及眾議院分別在11月29日及12月7日通過將同性婚姻合法化,法例已於12月9 日生效。澳洲成為全球第25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該法案在參議院以43-12票通過。參議院投票是回應早前的郵寄式全國公投,1200萬選民中有近62%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該公投不具約束力,卻是同性戀運動的最後戰略,他們曾在參眾兩院動議同性婚姻合法化20多次,但都失敗。公投的參與率接近八成,迫使國會支持合法化。

宗教人士一再警告說,法律必須保護因宗教而反對的人。保守派提出對法案的修訂,讓那些信仰與同志議程不一樣的人保持宗教自由。若沒有這樣的修正,則只有獲得認可的神職人員才能豁免。保守派提出允許企業如蛋糕店、花店和音樂公司可以因著信仰而選擇不為同性婚禮提供產品或服務,卻遭參議院否決。讓非神職人員有宗教自由拒絕為同性婚姻證婚也遭到拒絕,允許公立學校的孩子的父母因不同意同性戀觀點而選擇不修有關課堂的「父母權利修正案」也遭到否決。女同性戀參議員Penny Wong認為那些修正案擴大歧視問題。

悉尼天主教大主教擔心立法將進一步破壞婚姻和家庭,認為公投淹沒一般澳洲人的聲音,好像每個人都必須支持。

(來源:Life Site NewsCNN,2017年11月26日及12月7日,Vasco Lam編譯報道)

禱告:為澳洲基督徒面臨的挑戰禱告。

性別承認公眾諮詢月底完結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於11月20日召開特別會議,就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於2017年6月發表、關於性別承認的諮詢文件作聽證會,有62個團體及個人代表出席。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就此發言表示,諮詢文件一開始並沒有先反省現行清晰的男女兩性制度的重要性,其實一個人的性別身份對所有其他與他/她接觸的市民、民間團體、商業機構、醫療機構、公營和政府部門都息息相關和影響深遠,絕對不能輕率地改變。而明光社的立場就是反對訂立性別承認法,關心真正有需要的性別焦躁患者。

早在2013年,香港終審法院《W訴婚姻登記官》案的裁決,讓已完成變性手術的W可享女性的法律地位,與男人合法結婚。W案裡法官曾形容英國的《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下簡稱「英國性承法」)為「令人信服的模式」,政府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於2017年6月展開有關性別承認的公眾諮詢。諮詢範圍廣闊,內容複雜,而諮詢期至今年12月31日止。

(本報訊)

澳洲舉行同性婚姻公投 Hillsong主任牧師籲不要沈默

正值澳洲將就「同性婚姻合法化」舉行公投之際,新頌教會(Hillsong)主任牧師休士頓(Brian Housto)呼籲基督徒採取行動,不要當「沈默的大眾」。

休士頓發布新聞稿說:「無論你對此事的觀點如何,無可否認的,婚姻是社會結構的要素。改變婚姻的定義會帶來嚴重後果,任何社會都不能等閒視之。」

在澳洲執政黨拒絕為同性婚姻法投票後,澳洲政府進行此項公投。選票只會被當成公眾的意見反饋。但若大部分人都支持同婚合法化,澳洲國會將立即通過這項法案。

休士頓寫道:「我相信,許多被稱為沈默多數的澳洲人都對此事有強烈的意見,且會發出更大、更強悍的聲音,去控制社會輿論。」他說,基督徒不應該因為害怕被貼上「偏執狂」的標籤,而不投票。「對基督徒而言,此事也關乎信仰與聖經教導,持反同婚觀點的人絕不該被嘲笑或低貶。」

投票在11月7日截止,公投結果在11月中公佈。

(取材自CBN,2017年8月25日,台灣國度復興報Icula編譯報道)

禱告:為澳洲同婚公投突顯沉默民眾意見禱告。

無視民意 台灣初審通過同性婚姻法

無視於同婚議題在台灣社會未有共識,且有諸多爭議的情況下,台灣同性婚姻民法修正案於去年12月26日通過初審,送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萬名反對修法的群眾從立法院門口移師到總統府前集結,表達抗議。

「民法親屬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民法972條中增加「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賦與同志合法結婚的權利;並增訂民法971-1,新增「異性或同性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訂的夫妻、配偶、父母子女及親屬等規定」,讓同性配偶在法律上同樣享有繼承、財產、稅賦及醫療等權利。按照這法律條文的精神,一旦四月底院會二、三讀通過,現行親屬的法律稱謂,「夫妻」將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而祖父母將改為「二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

通過初審當日,反對同婚修法的民眾一批批向立法院前進,許多民眾不分男女,不分兩路主動爬上立法院正門及正門邊圍牆,希望進入立法院,以行動呼籲委員會停止審查,其中多人遭警察壓制、綁上束帶,控制行動。下一代幸福聯盟強調,不能接受初審結果,預計要發動百萬公民公投,請反對修法公民一起做準備。

早於12月22日下午,聯盟已公布全國性民調,結果顯示,無論是修民法還是另立專法,有52.6%的受訪者反對改變現行民法「一男一女才能結為夫妻」的婚姻定義;70.8%的受訪者認為,一旦同婚合法化,將會影響孩子的婚姻家庭觀念,進而影響孩子的成長及未來對象的決定。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亦於12月26日當天公布最新民調:「有56%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化,僅有37.8%民眾贊成。並且有高達70.7%民眾認為不必現在就急著立法通過,僅有22.9%民眾認為需要。」無論是反對方或一般民間單位做的民調,民意都傾向不支持立法,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立委甚至是總統卻要急於通過。游呼籲,執政者要正視同婚議題對台灣社會造成的對立與衝突。

12月26日抗議行動中,由於看到民眾不顧危險爬牆衝進立院,也有人進入後被警察扣留,不少牧者也跟著進入立院,因而受傷,其中包括五股方舟之家兒童快樂教會龍大智傳道及三峽卓越北大行道會林慶忠牧師等。另外,南部牧者亦北上表達反對聲音,長老教會總會前議長羅仁貴牧師重申,長老教會對於婚姻的立場是一夫一妻。有南部牧者表示,目前修法有很多可能產生的問題都說不清楚,就要強行修法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國度復興報綜合報道,資訊來自台灣基督論壇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