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基督徒敦促立法 廢止販賣人口

荷蘭的年輕基督徒團體Exxpose發起「我是無價的」(I am priceless)提案,獲得4萬多名公民簽署,促使荷蘭國會就賣淫和性交易現況進行辯論。有其他團體支持,同呼籲終結人口走私和性剝削,顯示群眾對「北歐模式」的支持,意味「性買家和從賣淫中獲利的第三方受到懲罰,賣淫者不但不會受到懲罰,而且可以得到幫助」。

荷蘭在2000年將有償性行為合法化,但活動人士強調,瑞典、挪威、法國和北愛爾蘭等國家禁止有償性行為的禁令,結果「購買性行為的人越來越少,對人口販子的吸引力下降,被剝削的人越來越少從事賣淫。」運動經常引用人權公約,反對奴役和剝削婦女。這些訊息受年輕人,特別是學生的歡迎。Exxpose領袖之一盧斯(Sara Lous)說:「其實阿姆斯特丹販賣人口還是不少,因為這裡對廉價的性行為需求很大。」

(來源:Evangelical Focus ,2019年4月11日,Vasco Lam翻譯報導)

禱告:各國以新方式終止人口販賣。

反墮胎電影北美上映 呼籲尊重生命

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Planned Parenthood)最年輕前診所主任艾比(Abby Johnson)於2009年離職著書,述說心路歷程轉變。她的故事改編成電影《Unplanned》(計劃之外,暫譯),由Pure Flix Entertainment發行,3月底在北美逾千所影院公映,3天收益達611萬美元,票房排行榜據第5位。

電影是艾比作為計劃生育主任八年來工作經歷寫照。她在職期間,處理達22萬宗墮胎個案,為無數婦女提供生育選擇方面的諮詢,甚至成為發言人。就在她為深信不疑的事業努力爭取立法的時候,2009年10月,她目睹一個超音波導引的墮胎手術。過程中,懷孕13周的嬰孩奮力掙扎,對抗墮胎手術工具。此事以後,艾比決定不再參與墮胎的工作,並離開了計劃生育聯合會。

離職後,計劃生育聯合會要求她禁聲,不可向媒介透露任何在職期間任何資料。最後甚至對簿公堂。霍氏新聞和有線電視新聞網絡接洽她,想瞭解她的經歷。

艾比說:「從那時起,我一直在發聲,試圖揭露墮胎行業,同時也嘗試醫治那些因墮胎而受傷的人。在過去的九年裡,我與數千名女性交談過,她們在身體上或是情感上都被她們的內疚和羞恥所傷害。她們的故事在我們今天的社會中經常被忽視,因為每個人都想讓墮胎正常化,說那只是一個醫療程序。然而,奪取人類的生命並不正常,是女性餘生都要負荷的東西。」

Pure Flix Entertainment總裁Michael Scott表示:「將艾比的故事搬上銀幕,讓這麼多人觀賞,顯示墮胎議題對美國非常重要。我們希望支持生命和支持選擇的陣營看了電影後,展開有建設性的對話。」

諷刺的是電影被美國電影協會(MPAA)評為禁制級(Restricted),幾家電視電台拒絕為它播宣傳廣告,而推特網也刪除其電影宣傳頁。

堪薩斯市天主教大主教Joseph Naumann觀看電影後表示,15歲的少女被禁止觀看這電影,但她可在父母不知情下合法進行墮胎。這是極大的諷刺。

美國國務院宣佈將盡最大可能執行「在國際健康援助中捍衛生命」(Protecting Life in Global Health Assistance)法規,保證納稅人金錢不用於支付或促進海外墮胎,並將持續拒絕援助那些「執行或積極推動墮胎作為計劃生育方法」的外國非政府組織。

美國各州近月通過了不同法案,大多數都更嚴格地限制墮胎,但有些州分卻容許妊娠晚期墮胎,反映了美國在墮胎議題上的分歧。

(來源:Assist NewsChristian Newswire 及 Catholic League,2019 年3月29及31日,林國祥綜合編譯報導)

禱告:禱告各地都發出捍衛生命和未生嬰孩的權利的聲音,墮胎文化被改變。

美南浸二百多領袖被揭性罪行 教會被指包庇隱瞞

擁有4萬多所會堂、會友人數達1千5百萬的美國南方浸信會,被指20年來有200多名領袖向700多名會友干犯性罪行。Houston Chronicle和San Antonio Express-News兩家傳媒耗時多月進行調查,並於二月公布調查結果,指控該會數十家堂會知情地聘用性罪犯,令受害人噤聲,沒有辭退干犯罪行的領袖,不向教會以外的機關報案,甚至沒有記錄有關事件。

該兩家傳媒通過翻查法院資料、監獄記錄、政府文件和全美性罪犯登記冊,並訪問律師、警方和部分罪犯和當事人,確認在過去20年,美南浸信會有380名牧者、執事、主日學教師和義工被指犯罪,其中220人已被定罪或因認罪獲判緩刑,大部分仍在監獄服刑或名列性罪犯登記冊上。受害者多數是青少年,他們被非禮、發送不當照片或短訊、展示色情物品、拍攝裸照,甚至多次強姦,受害人最小的只有三歲。其中一名受害人Heather Schneider被非禮時只有14歲,事後曾割腕自殘,並於多年後因濫藥離世,她的母親認為是性侵事件導致她濫藥。

報道引起軒然大波,美南浸信會主席JD Greear於報道刊登後一周舉行的周年大會上,承認該會多年來未有就性侵事件採取行動,呼籲會眾為教會哀傷,並表示:「現在正是傳福音的時間,如果我們不糾正錯誤,我們的教會就不是一個失喪者的安身之所。」Greear宣稱絕不容忍任何隱瞞事件的教會,又點名10家被指處理性侵指控手法有問題的堂會,呼籲對它們詳加審視,甚至可能將有關堂會逐出美南浸。不過,在Greear發表有關言論後數天,美南浸轄下的教會章程委員會便發出聲名,除了呼籲教會領袖不要公開批評堂會而不給予堂會機會回應外,更直接宣布該10家被指有問題的教會中,有7家並不需要作進一步調查。教會章程委員會的聲明引起性侵受害人團體和活躍分子不滿。

佈道家葛培理的外孫Boz Tchividjian是關注教會內侵犯情況的組織Godly Response to Abuse in the Christian Environment (GRACE)的創辦人,他表示,美南浸部分群體出現性侵問題是源於所謂的「貞潔文化」,他指這套原則將女性視為男人追求、教育和迎娶的對象,並將女性的衣着和言行視為男性抵受不住性誘惑的原因,導致受虐姊妹擔心一旦發聲會被責備和視作不貞。

另外,美南浸執委會在2008年否決設立中央性虐者資料庫,去防止一所堂會的施虐者跑到另一所堂會工作,並重伸轄下堂會有自主管轄權。Tchividjian對這個決定感到困擾。他又建議教會領袖聆聽和尊重受害者,將被舉報干犯性侵行為的人革除權力位置,並在懷疑發生性侵案時通知執法機關。

(來源:Houston ChronicleCBN《衛報》,2019年2月10日、19日、24日及25日,文奴綜合編譯報導)

禱告:教會要正視和正確處理性罪行問題,彰顯神的公義。

加州參議員撤回 阻止教會幫助同性戀者法案

加州參眾議院通過一法案,禁止教會教導性觀念、禁止改變性傾向的諮商,將任何想改變性傾向的努力都訂為非法行為。面對爭議及教會的反對,提案人參議員駱伊凡(Evan Low)終於8月31日撤回提交法案。

駱伊凡議員提出AB 2943法案時指,該法案將遏止他認為是欺詐的心理諮詢。加州家庭委員會(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總幹事凱勒(Jonathan Keller)說:「最令人難過的是該法案試圖限制渴望改變的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及跨性別者(LGBT)有所選擇。6月12日我們曾與數十名脫離LGBT圈子的男男女女到首都華盛頓遊行,向眾人訴說他們的見證、談論他們在基督裡找到的盼望與醫治。他們透過書籍、座談會、各種資源,得著恢復。」數百名加州牧師曾到首府薩克拉門托(Sacramento)反對該法案,擔心它會使教會不得有教導性觀念的聚會、禁止出版談論性觀念的基督教書籍,且不准任何人付錢尋求諮商改變性傾向。

9月2日,駱伊凡發表聲明表示:「我來回奔波數月的時間,和多位牧師、專業輔導,以及前同性戀者會談,他們鼓勵了我。我對未來懷著希望,儘管參眾議院支持法案,但我今年不會送出給州長。」

凱勒感謝駱伊凡的決定,表示:「加州和全國各地信仰人士很深地關心確認LGBT的家人、朋友、鄰居和同事,AB 2943會悲慘地限制我們表達同情與支持他們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甚至不能向他們傳講耶穌無條件的愛和翻轉生命的信息。我們也要感謝輔導員、事工領袖、牧師,以及曾經是同性戀者勇敢地分享他們的故事,以確保立法過程中這些重要的觀點不被忽略。」

(來源:CBN,2018年9月2日,台灣國度復興報綜合編譯報導)

禱告:為事件在理性溝通與理解中得著合神心意的美好結局感恩。

印度引新宗教法拘16信徒

去年引入反改信教法例的印度東部賈坎德邦當局拘捕16名基督徒,指他們誘使他人改變信仰。

事發於7月初,賈坎德邦一條村莊的村主席報警,表示該村來了20多名青年,他們在村內設置擴音器並開始傳教。村民阻止他們並將他們禁錮一晚,警方在第二天早上將他們收押。警方代表指,村民投訴這批青年為數眾多,在晚上進村對村民構成壓力,而且對村民表示「你們的宗教不好」、「撒旦在你們拜神的地方」、「只有改信基督教才對你們有益」等。

「友好宣教祈禱團」的當地宣教士Ramesh Velraj則認為村民的投訴經過修訂,目的是利用新通過的反改教法陷害基督徒。他們的宣教士經過訓練,不會詆毀其他宗教或提及撒旦。這些以宣教為己任的宣教士已到過邦內20個村莊,看到許多靈魂得救。

據報村內唯一一個基督教家庭的女主人Biti Soren表示,這批屬於「友好宣教祈禱團」(Friends Missionary Prayer Band)的青年為她的家庭禱告和唱了幾首詩歌,村主席的支持者就禁止他們繼續。她的丈夫前往錄口供後也被扣留。她帶著孩子逃走,深怕自己也會被拘捕。

賈坎德邦的《宗教自由法案》正式生效後,任何人如強迫未成年人、婦女或指定種姓/部落的人改變信仰,即屬違法,可被判監禁4年和罰款1,500美元,如有人想改教,亦必須事先得到當局批准。賈坎德邦至今已有最少31人被援引新法例起訴。當地基督徒指責,邦政府與原住民團體合謀,阻止基督教對貧窮、偏遠和教育水平不高的原住民宣教,並將醫療衛生和教育等宣教工作視為「誘騙」人改教的手段。賈坎德邦天主教會主教團7月底向政府發出公告,不滿當局在慈善組織仁愛修會爆出涉嫌販賣兒童醜聞後嚴查和打壓所有基督教機構,強調基督教團體是非政府組織,不是非法或恐怖組織

(來源:World Watch MonitorVatican News,2018年7月16日及8月2日,文奴綜合編譯報導)

禱告: 願天國的福音在印度無懼打壓快快傳開,復興臨到。

愛爾蘭公投贊成墮胎合法化 維護生命群體:「歷史性的悲劇」

愛爾蘭於5月25日舉行公投,為是否推翻憲法的第八修正案進行表決。參與公投的選民以接近二比一的比例,即超過140萬選民贊成廢除該議案,令墮胎在愛爾蘭邁向合法化。

1983年通過的第八修正案保證未出生的胎兒及母親得享同等的生存權利,同時禁止任何情況下的墮胎。然而,作為世界上最堅定的天主教國家之一,近年愛爾蘭各項社會共識均出現轉變: 2015年成為第一個通過公投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現任總理是公開的同性戀者;民眾更在最近的公投爭取墮胎權。公投前,Facebook及Google封鎖了其網站上來自外國群體關於公投的廣告,令廢除修正案的聲音接近一面倒。

此次廢除第八修正案的運動是由一名牙醫的死引發的。2012年,31歲的牙醫哈拉潘納瓦(Savita Halappanavar)流產並胎死腹中,卻在法律下無法進行墮胎,最後在醫院死於敗血性休克。衛生部調查認為過度嚴格的墮胎法是她的死因。據估計,每年約有3,500名愛爾蘭女性前往英國墮胎,亦有另外2,000人非法取得墮胎藥自行墮胎。公投有結果後,總理回應指,他將致力在未來幾個月內,在議會通過一項新的自由墮胎法。

當地的維護生命群體普遍對公投的結果感到悲傷。「為生命步行」總幹事說:「我們非常難過,許多愛爾蘭人反對愛和生命。」

「愛爾蘭天主教協會」發言人認為,贊成廢除該議案的勢力來自境外支持墮胎的利益集團。愛爾蘭誤將母親的權利與兒童的生命視為對立,改變了同時尊重兩者的立場。

「拯救第八修正案行動」發言人表示:「女人在愛爾蘭比墮胎普及的美國安全得多,墮胎合法化不會令女人得到更多保障。投票結果是個歷史性的悲劇。」

愛爾蘭一群醫生在當地報章上撰文表示:「大多數墮胎都不是以健康為理由,墮胎顛覆醫學的真正目的,而重視救人召命的醫生應該置身事外。」維護生命的醫生John Kehoe亦認為不需要修改憲法才令女性得到保護。

美國「維護生命聖職人員」總監Frank Pavone神父接受Life News訪問時認為:「今天一些支持墮胎者的歡樂的淚水預表著愛爾蘭各城各鄉的悲痛,母親會因為墮胎而流淚。」

另一方面,美國踏出維護生命的一小步。特朗普政府動議修改《公共衛生服務法》第十章,禁止計劃生育機構運用政府資助進行墮胎,轉介母親到其他墮胎服務機構或與墮胎服務機構共用職員及設施。

(來源:CBNChristian News WireLife NewsChristian HeadlinesBreak Point,2018年5月25日,Vasco Lam 綜合編譯報導)

禱告:求神向普世教會啟示每條生命的重要性,遠超過個人及女性的權利。

加州議案不利宗教言論自由 買賣克服同性戀傾向書籍 可能已違法

美國基督教關注家庭事工Focus on the Family主席Jim Daly於4月10日在個人網誌上撰文,評論現時已於加州眾議院快速通過,並將送交參議院繼續討論的第2943號議會法案(Assembly Bill 2943),並提醒基督徒:議案一旦獲得通過,便會送交總統簽字正式生效,意味反對同性戀的群體的宗教及言論自由均可能受到威脅。

有關議案旨在修改《消費者法律救濟法案》(Consumer Legal Remedies Act)中的條款,以表明「任何改變人們性取向的嘗試皆屬非法行為」。

Daly在文中拆解議案內容,闡釋它將如何對基督徒產生不利影響:「比方說,僅一次簡單的貨幣交易,如購買一本有關克服同性戀傾向的書籍,或對性別混淆的狀況付費尋求輔導,都可能觸犯法案。」

因此,對確信「同性戀是罪」的人們而言,他們將可能就進行與此信念相關的金錢交易,而面臨法律後果。「簡言之,堅守傳統婚姻觀和性觀念的基督教學校、教會或其他群體,都有機會因就同性戀或跨性別主義提出真理教導而捲入訴訟。」

Daly希望人們閱畢他的文章,能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並鼓勵讀者付諸行動爭取宗教自由,例如瀏覽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網頁,並留言聲援。

(來源:Christian News Headlines,2018年4月13日,潘意韻編譯報道)

禱告: 求主使全球各地基督徒剛強站立,在這悖謬世代中勇敢發聲,捍衛宗教自由及聖經真理。

逾四成國家有國教或官方偏好宗教 伊斯蘭國家最為普遍

據皮尤研究中心公佈的一項研究顯示,世界上有四成以上的國家都有官方或偏好的國教。

據《今日基督教》報道,皮尤對199個國家進行了調查,不僅留意憲法、法律和政策,也留意政府對宗教團體採取的行動,有國教的國家「傾向於更嚴格地管制宗教活動,包括限制或禁止少數宗教團體」。

調查結果指,有國教的國家共有43個,最普遍的國教是伊斯蘭教,在27個國家的憲法或基本法中被提及,這佔了有國教國家的63%。這些國家大多數位於中東和北非。黎巴嫩是中東唯一沒有官方宗教信仰的國家。蘇丹、敘利亞和土耳其是僅有的三個國家偏好伊斯蘭教,卻不將其定為官方宗教。

不丹和柬埔寨以佛教為國教,以色列以猶太教作為國教。13個國家將基督教定為國教:歐洲的九個國家(包括英國,丹麥和冰島),其中兩個在加勒比(哥斯達黎加和多米尼加共和國),一個在非洲(贊比亞),另有一個是太平洋島國(圖瓦盧)。

106個國家自稱是宗教中立的,但這並不代表他們漠視宗教信仰。

(來源:Christianity Today,2017年10月3日,Vasco Lam編譯報道)

禱告:求主為宗教受限制的國家打開福音之門。

希臘通過性別轉變法 無需完成變性手術

希臘國會在10月10日通過一項性別轉變法案,容許國民不用完成變性手術或提供醫學證明,僅需法院批准,就可改變身分證明文件的性別。新法例遭希臘正教會強烈反對,稱之為「撒旦的作為」,並要求政府撤回。

新法例生效後,希臘國民只要年滿15歲,沒有婚姻關係,在獲得法院批准後,就可以轉變性別,以兩次為限。

(來源:2017年10月12日,時雨綜合媒體報道)

禱告:求主憐憫希臘,使立法者心意回轉撤回惡法。

遊客在尼泊爾傳福音 或會遭監禁

雖然尼泊爾簽署了保護宗教自由國際協定,但在8月初通過了一項新法例,禁止改變宗教及傳福音。

該法例訂明,任何人(包括外國人)干犯企圖「破壞任何階級、種族群體或社區的宗教、信仰或信念」,可能被監禁長達五年。任何人「傷害宗教信仰情緒」可能會被罰款和監禁長達兩年。有人擔心此例將打擊少數群體。

有人批評使用「傷害宗教信仰情緒」這種寬鬆和不精確的措詞來定罪,與在巴基斯坦嚴厲且被濫用的褻瀆法的相似,使侮辱他人的宗教成為罪行。在巴基斯坦,這種不精確的法律措辭使褻瀆法被濫用來解決個人紛爭和仇恨,甚至表達個人異見也可能導致暴力和法律報復。

這樣的問題已經出現在尼泊爾。去年在東北部的Bhimeshwar(Charikot)有八位基督徒將有關耶穌故事的漫畫派發給兒童而被捕,拘留達九天,被控試圖使這些孩子改教。幸好全部人在12月判無罪釋放。

尼泊爾的警覺黨(Janajagaran)議員洛克馬尼.達卡爾(Lokmani Dhakal)要求移除所有定罪改變宗教的部分,他說:「對我們而言,這個國家在立法時,已經忘記了自己是保護宗教和人權自由的國際條約的締約國。請不要讓世界認為尼泊爾是一方面是簽署國際條約,另一方面在制定內部法律和執行時做另一套的一個國家。」

國際無聲者之友的新聞官員Kirk Kankhwende說:「我們深感關切的是,如果這項條例草案成為法律,我們將會看到更多像Charikot的案件,進一步限制尼泊爾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從印度學到的教訓是,禁止改教法不僅限制個人選擇宗教的權利,而且使宗教少數群體面臨敵對和暴力的風險。」

尼泊爾是一個前印度教的國家,目前80%人口信奉印度教,基督徒不到百分之一。

(來源:國際無聲者之友,2017年9月20日,Vasco Lam編譯報道)

禱告:求神叫尼泊爾政府尊重信仰自由。

印度新宗教法阻福音傳播 改變信仰須經法院許可

印度福音團契(Evangelical Fellowship of India)消息指,印度賈坎德邦政府提出「宗教自由法」草案,將要求任何人改變宗教信仰前,必須先獲得法院許可,而這會導致傳福音的基督徒容易被起訴。

草案表面上是為防止強迫或不誠實的改教,如使用武力、誘騙或欺詐手段使人改變宗教,將構成刑事犯罪。然而在反改教法已經生效的印度其他五個邦(奧里薩邦、中央邦、恰蒂斯加爾邦、喜馬偕爾邦及古吉拉特邦),傳福音的基督徒經常遭到攻擊和逮捕,因為控告者虛假地聲稱他們試圖強迫或賄賂印度教徒改教。雖然該草案註明要維護每個人選擇宗教的權利,但卻會令真誠改變信仰變得困難。

(來源:Barnabas Fund,2017年8月10日,Vasco Lam編譯報道)

禱告:求主介入反改教法在印度的立法程序,除去傳福音的阻礙。

以色列新法案 令極端猶太教壟斷改教辦理權 增加回歸障礙

有些猶太人必須經過加入猶太教的正式程序,才能符合回歸條件,而誰有權辦理認可程序,一直是猶太教各派之間的爭論。最近以色列政府部長批准了一項法案,要求國家單單承認極端猶太教派的首席拉比團主持的改教程序,這將使其他猶太教派辦理的改教程序失去合法性,無疑為非極端教派人士的回歸增加障礙。

法案由極端猶太教派政黨主席、內政部長在5月份提出,部長級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亦支持,只有國防部長Avigdor Liberman和移民部長Sofia Landwer反對。現在等候在以色列立法會三讀通過。

現時內政部承認國內改革派和保守派的改教程序,僅符合人口登記和移民申請,卻仍未能滿足獲取公民身分的要求。但在2016年,最高法院否定首席拉比團和內政部的立場,認為回歸法承認正統拉比法院私下辦理的改教程序。

ITIM主管Seth Farber拉比表示,本來所有備受公認的拉比群體都可以幫助人加入猶太教。但政府現在獲得極端正統派的支持進行立法,非常過分。今天有成千上萬的人不被公認為公民,但要履行所有的公民責任,這是改教制度造成的殘酷限制。

(來源:JTA,2017年6月25日,Vasco Lam編譯報道)

禱告:求神除去阻止以色列人回歸的一切障礙,包括缺乏彈性的法例。

巴基斯坦基督徒 為離婚歸入伊斯蘭教

在巴基斯坦,基督徒要離婚只可以有四個理由:通姦、改變宗教、暴行或與另一個人結婚。在巴基斯坦通姦是犯罪,因此證明通姦或暴行是艱難的。另一方面,家庭暴力在社會中沒有太大污名。因此,不少基督徒婦女為離婚只好歸入伊斯蘭教。

34歲的Masih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最近申請與丈夫離婚。她的丈夫經常打她,岳母用煤炭燒她的大腿。要和虐待她的丈夫離婚,她必須找出一名見證人,證明丈夫通姦。另一選擇就是轉入伊斯蘭教。她說:「改變宗教是最簡單的方法,雖然我的家人說,如果我轉為穆斯林,他們會否認我,但我沒有選擇。」

巴基斯坦的離婚法沿用英國殖民時期的舊法。「巴基斯坦現行的19世紀基督教婚姻法中有許多事情需要修改和更新,以制止對人的剝削和保護人權。」負責人權法的聯邦政治部長Kamran Michael說。現在巴基斯坦官員正在考慮修改法律,使夫婦更容易分開。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內,議會將會公佈,新的法律將擴大離婚的理由,將其與基督教信仰分開。

然而,穆斯林可以容易地因為種種原因而離婚,包括「不可調和的差異」。

天主教卻反對改變。主教James Mathew說:「婚姻是基督徒終身不可分割的結合,不管變好或變壞,你不能修改神的律法。」

(來源:Religion News Service,2017年6月7日,Vasco Lam編譯報道)

禱告:巴基斯坦有更多組織關懷基督徒家庭,保護受虐的婦女,並提供庇護。

[國度觀點] 司法機關應避免影響同性婚姻立法

男性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不滿他與同性伴侶不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而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法官裁定他勝訴。維護家庭團體對裁判感到失望,認為法官間接承認同性婚姻。日前明光社發起聯署行動,促請政府上訴及檢視法例,以免存有漏洞讓人挑戰傳統婚姻制度。

司法覆核申請人梁於2014年與一名英藉男子在新西蘭註冊結婚。他申請已婚公務員福利時,要求改變婚姻狀況,但公務員事務局以香港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為由,故也不承認海外的合法結婚,為遵守香港婚姻法,拒絕批准有關申請。

法官判案時表示,公務員福利制度對梁有間接歧視,因為他不可能有香港法律定義下的一男一女婚姻關係,不接受他的婚姻便是歧視其性取向。

梁也對稅務局拒絕他和同性伴侶以夫婦名義報稅提出司法覆核,而法官則判他敗訴,因為《稅務條例》清楚列明婚姻必須獲香港法律承認,根據現時香港婚姻法,妻子必須為已婚女士,因此稅務局認為同性婚姻不是婚姻,法官認為這是正確決定。

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同樣拒絕承認梁的同性婚姻為有效的婚姻,然而,法官一方面認為,公務員事務局的決定是錯,另一方面卻認為稅務局的決定是對,表面看似矛盾,其實是因為條例存有漏洞。《稅務條例》清楚寫明婚姻必須符合香港法律,即一夫一妻關係,不符合香港法律的婚姻關係,毋須接納為有效的婚姻。而公務員福利制度卻沒有清楚註明,以致存有漏洞,讓法官有空間審視其拒絕承認外國婚姻的動機。

雖然法官認為,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應交由立法者而非法庭決定,但其裁決是間接承認同性婚姻,司法機關應避免影響同性婚姻立法。今次法官的裁判不僅影響公務員的福利制度,也為將來同性戀平權組織爭取同性婚姻合法開綠燈,一旦合法,便順利成章引進性傾向歧視法,這就是同志運動在全球借助立法而剝奪宗教自由的厲害武器。

港公務員外國註冊同性婚姻 法院判可獲已婚福利

香港高等法院於上月裁定,公務員在外國註冊結婚的同性伴侶,可享與異性夫婦同等福利。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判決間接承認同性婚姻,影響深遠,社會各界必須高度關注,並促請政府盡快就判決提出上訴。

案件申請人梁鎮罡現職入境事務主任,2014年在新西蘭與同性伴侶註冊結婚。公務員事務局因其同性婚姻不獲香港承認,拒絕將其婚姻狀況改成已婚,亦不向其伴侶提供公務員家人的醫療和牙醫福利。另外,梁亦曾嘗試在報稅時與同性伴侶以配偶身份共同申報,但稅局指他與伴侶的關係不符合《稅務條例》中「婚姻」的定義,拒絕替二人共同評稅,梁於是向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局提出訴訟。

法官在判詞中指,公務員事務局因申請人的性傾向而不承認其外國註冊之婚姻,因而不給予有關福利,違反了《基本法》和《人權法》下人人平等的原則,故判申請人此部分覆核勝訴。至於二人共同申報稅項的覆核部份,法官則指稅局對《稅務條例》中「婚姻」一詞的定義無錯,故裁定申請人此部分覆核敗訴。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認為,法官判詞雖然強調只是處理歧視問題而非同性婚姻問題,但將「配偶」定義包括同性伴侶,亦是簡接承認同性婚姻。「將外國有效的同性婚姻,帶到香港承認,邏輯上已是承認同性婚姻。」在公務員條例中將同性婚姻包括在婚姻之中,絕對會產生示範作用。與此同時,法官承認《稅務條例》中「婚姻」是一夫一妻的定義,其判決只會令市民感到無所適從。

他指,此判決影響深遠,提醒市民大眾留心,並促請政府提出上訴,同時要求政府全面檢討各項條例,防止出現任何漏洞,以致不乎合香港現行婚姻法例的做法有機可承。政府有責任令不同條例彼此呼應,不應出現互相矛盾的情況。

(記者楊晏暉報道)

巴基斯坦重申保留褻瀆法

有關巴基斯坦修改惡名昭彰的褻瀆法的傳聞,該國財政部長Ishaq Dar駁斥及否認,強調國家建基於伊斯蘭教。

據香港國際無聲者之友的資料,巴基斯坦的褻瀆法於1860年由英國引入,1986年進行最新一次修訂,加入死刑,用以針對誹謗先知穆罕默德的罪犯。「這一轉變為基督徒及其他少數群體蒙上了一股恐懼的陰霾。因為該法律一直被盲目地利用來針對他們以致他們受苦。」

自1990年代起,已有幾十名基督徒因褻瀆法被判處死刑,許多判刑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而在上訴至最高法院時被推翻。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其實早已承認,大部份的褻瀆案都是有不良動機的錯誤指控,指控的證據也相當脆弱。

(來源:香港國際無聲者之友通訊,2017年2月17日)

禱告:巴基斯坦政府修訂褻瀆法,防止被利用作宗教迫害。

埃及三大教派草擬興建教堂法案

埃及的三個主要基督教教派:科普特、基督教和天主教,已擬定了一個興建及維修教堂的法案。

根據該法案,興建新教堂將不再需要總統給予批准,只需獲得當地省長的許可證,而任何許可證的申請必須在四個月內得到回應。法案還提出在埃及每個人口密集的地區必須有自己的教堂。該法案將在內閣會議上討論,然後轉到議會等候最終批核。

埃及對興建教堂的嚴格管治條例可追溯到1856年。當時,埃及是奧斯曼帝國的一部分,根據法律,基督徒必須獲得蘇丹的批准才可興建新教堂。到1934年時更頒布了十個取得許可證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必須獲得鄰近穆斯林的同意,及教堂不可在清真寺或穆斯林聖地附近興建等。因此,申請興建教會的程序往往需幾年時間,而最終還是被否決。

現時,埃及仍有許多地區沒有教堂,因此基督徒需要千里遙遙去參與崇拜,對於貧困人士來說更加困難。

(來源:Barnabas Fund,2016年8月11日,陳細細編譯報道)

 禱告:求神使法案通過。

印尼修法例吸引外資 謠傳全國廢除伊斯蘭教法

印尼最近撤銷三千多項違反「多元中保持合一」精神的地區法例,主要為吸引投資振興經濟。與此同時有報道指,印尼政府有計劃在全國廢除伊斯蘭教法,印尼政府對此已作出否認

今年4月,一名60歲的女基督徒在班達亞齊省因售賣酒精觸犯了伊斯蘭教法而受鞭打。該女子在數百人圍觀下被鞭打30下,這是首次有非伊斯蘭信徒因觸犯了伊斯蘭教法而遭受刑罰。班達亞齊是印尼最保守的省份之一,也是唯一允許實行伊斯蘭教法的省份,違法行為包括通姦、酗酒和同性戀等。當去年年底通過新法案,許多人擔憂新法例會影響非伊斯蘭信徒。

烏里瑪省的遜尼派負責人說:「亞齊的穆斯林能容忍宗教自由,我們認為彼此是可以共存的。我們不希望亞齊的伊斯蘭教法會影響到非穆斯林,非信徒可以有自己的信仰自由。」

大多數印尼人都寬容其他宗教,但歧視及逼迫仍普遍,例如不允許建新教會。印尼和諧法要求其他宗教首先要取得當地主要宗教(即伊斯蘭教)的簽名,才能建教堂。2015年11月,亞齊省有大約1,000間教會被關閉,這是打擊少數信仰的行動。

印尼是世上最大穆斯林人口的國家之一,全國2.5億人口中,穆斯林佔2.18億,相等於87.2%。基督徒佔人口10%,當中包括7%新教和3%天主教徒,1.7%人口為印度教徒,0.7%為佛教徒。

(來源:CSW,2016年7月16日,陳細細編譯報道)

禱告:求神保護印尼的基督徒享有信仰自由。

埃及議員推廢除「褻瀆法」 遭政府強烈反對

埃及議會努力推動廢除「褻瀆法」,但面臨來自司法部的強烈反對。司法部代表拉法(Ayman Rafah)表示,埃及刑法第98F條規定:藐視神聖信仰、煽動族群衝突和仇恨,與破壞國家團結,是違法行為,包括對穆罕默德不敬的言論也是一種煽動。

雖然埃及憲法規定,褻瀆埃及承認的三個宗教信仰:伊斯蘭教、猶太教或基督教的上帝和信仰,都會觸法遭罰。但事實上,該法律幾乎都只運用在批評伊斯蘭教的案例上。

刑法第98F條的支持者大多是伊斯蘭教徒和政府官員為主。有三位埃及國會議員之前提交了一份法律草案,要求廢除「褻瀆法」,因為這條法規內容模糊不清,給予法官過多自行決定權,尤其造成許多基督徒受到不公不義的對待,和非常嚴厲的刑罰。

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艾爾密西里(Mohamed El-Messiry)表示,法條有過多主觀解釋空間是很危險的,「批判宗教」與「煽動暴力」這兩者之間應該劃分明顯的界線。該法條的問題在於法官和警方的主觀性因素,他們非常同情和偏袒穆斯林,但對於埃及科普特基督徒的態度則完全相反。

(來源:基督教論壇報,2016年7月,基督教論壇報特約記者譚亞菁編譯)

禱告:埃及盡快廢除針對基督徒「褻瀆法」